其实情况不算是有好转
只是今天又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
上一次的事情勉强可以说是个误会
上司后来对我的态度也没有变差
我对他们的不满却在另一方面累积
不能因为我就住在我上班的地方就没底线的利用我啊
就算不是上班时间也叫我回办公室做事
虽然这些事可能只需要10分钟
可是下班之后我的时间就是私人时间
到底有什么权利是可以让我无条件去加班这10分钟
而且还是一个月至少一两次那种
technician赶来处理紧急事件都有得claim RM50
因为住得近,我就是活该要免费替你加班?
而且同事N和E真的是我见过品行最差的员工
加上周末和大选公共假期
居然可以连着超过一个星期完全不上班
难道我就活该顶替你的工作?
你不在的时候你工作都丢给了我
我自己的工作都没时间做了
你回来的时候我来不及做完的工作也是我自己在赶
这样就公平吗?
上司就只会在她们缺席那几天嚷嚷
说什么要换人/炒鱿鱼
说什么我最帮得上忙的屁话
然后呢?
废柴同事回来了
又不是跟她们嬉皮笑脸的打成一块
我就是个被你们拿来利用的烂好人而已啊 😠
一个月就能把一年份假期拿完的垃圾同事
只要懂得跟上司吹水就能摇脚轻松拿薪水
果然这个office就像owner骂的那样的确是useless o0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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